這是一趟英國倫敦為期11天的自助旅行。我、Evelyn、May三個人,7/4從台灣出發,7/16回到台灣,扣掉兩天的航程實玩11天--確實是實玩,7/5抵達倫敦是早上七點多,7/15晚上10點的飛機,亦即第一天和最後一天都是完整的一天。中間有二天坐火車到倫敦近郊的劍橋大學和比斯特購物村(火車車程均在一個小時內),以及有一天跟團坐車到牛津、溫莎、巨石陣之外,其他天都依靠大眾運輸工具地鐵或公車,在倫敦各地移動,在倫敦這一地做深度旅遊。

組團的Evelyn曾留學美國四年。她的兒子和女兒都曾到倫敦自助旅行或短暫交換,兒子跟她說:倫敦是一個大都會,有非常完善的交通運輸系統,就把它想像成在台北搭著捷運到處玩的概念,沒什麼難的。又說:常常只是成天在路上走,光是看路上的建築都好,倫敦這樣有深厚歷史和文化的地方,「整個城市就是一座大藝術館」。這番話把Evelyn說得心動極了,加上她又沒有語言問題,倫敦可說是歐洲自助旅行「試水溫」的首選。

Evelyn想著想著愈發熱血衝腦,隔天就迫不及待的找旅伴,問了一輪,找了我、May和Conan一共四人成行。到了訂飯店和機票的環節,Conan因為覺得旅費太高退出。改成訂一間三人房,會比原本四個人訂兩間雙人房便宜一些。

而我這頭,當Evelyn邀約時,也曾告知倫敦比較貴,一方面我對貴到什麼程度沒有概念(後來才明白是真的貴,光來回機票和住宿就超過八萬塊了,如果先知道最後的價錢,我「或許」就退縮了--當然,現在已經回來了,又覺得玩這趟值得);另一方面我思考著:如果我連這次都沒有答應,恐怕一輩子都沒有歐洲自助的機會了。因為自己缺乏語言能力,勢必會一直跟Evelyn黏緊緊,幾天也就算了,一出國就是十幾天,有的被黏的人會覺得煩,嫌棄這個人怎麼一丁點生活能力都沒有(甚至連話都不太會說)。國外又人生地不熟,就算被討厭還是要勉強一起行動的情況太痛苦了。可是,Evelyn是有著姐姐性格的人,她不會說「黏我沒關係啊!」,而是會說「我們當然要在一起啊!」(意思是「本來就要黏我呀!」),她不怕人家黏,是個可以放心依賴的自助行旅伴。

我們在出發前大半年就開始規劃了,第一件事就是解決住宿和機票。先說住宿,本來Evelyn在Airbnb上精挑細選三間不同的民宿,都靠近倫敦市中心交通方便處,每間住個三或四天換換口味,並避免踩雷。後來有人提醒我們倫敦是個老城市,許多公寓旅館沒有裝設電梯,換旅館可能要自己扛大包小包的行李上下樓;老城市又有許多石板路,行李箱不好拉,換旅館(我們還換兩次)一路跋涉,十分艱難辛苦。聽起來很有道理,於是我們重新找,這次考慮「機加酒」的方案,如此一來機票和住宿的支出也會降低。可是「機加酒」所搭配的酒(飯店)價格合理的大多位於郊區,不適合我們以地鐵為主的移動方式。最後才在Booking網站上找到一間評價不錯、價格在預算內,而且靠近地鐵站的旅館,直接住滿十夜。(這間旅館另文詳述)

然後是機票,Google搜尋打上「倫敦機票」,在下面的下拉式選單選好地點和日期,就會列出一堆配好的來回班次。選好可以接受的價錢和轉機時間,點選進入提供這個配套方案的網站。像我們的機票組合便是eDreams網站所提供。愈早訂機票愈便宜,我們今年7/5出發,去年12月底就訂票了。機票得要自己本人訂,其他如住宿、戲票、交通票等都委託Evelyn一手搞定。

我們三個人約好時間地點聚在一起,準備好護照和信用卡同時劃位。所選的航班組合我們事後都感到滿意,第一天和最後一天實玩兩整天,此外,回程直達自不待言,去程雖在曼谷轉機一次,間隔2小時不會太久,而起飛時間是晚上八點,大概下午四點動身前往機場,有一整個白天可以做各種準備事項,臨出國前總是千頭萬緒,有這一段最後空檔太好用了。

至於行李,旅館一般沒有室內拖鞋,最好自己準備。鞋子至少要有兩雙,一雙穿在腳下、一雙帶著備用或換穿,鞋一定要好走,自助旅行免不了走很多路,像我們這11天每天都走1萬7千步以上。此外,不要穿新鞋是常識吧!我就犯了這個錯誤,穿一雙全新的跑步鞋,因為走路太多,到下午腳就發脹,新鞋又硬又合腳,楦頭處變得很擠腳,忍耐走到第三天,腳趾第四趾擠到長水泡了,只要穿這雙鞋走一段路就痛得不得了,還好我另外有帶一雙夾腳拖鞋,每天裝鞋袋放進後背包,午後就換穿拖鞋。到第8天發生離譜的事,沒注意背包拉鍊幾時開了,換下來放在背包裡的跑鞋居然整包掉了(連同遮陽帽也丟了),之後三天我只能一雙夾腳拖走天下,好在進出博物館、Outlet、高級餐廳和機場都沒被阻止(想好了如果有人問,我就說腳受傷)。觀察路上的英國人,穿拖鞋的人很少很少,穿拖鞋是很特異的存在,尤其是我穿的還是隨隨便便的Y拖,看著腳下常覺得羞愧。

英國的食物不好吃(或者說不合台灣人的胃口),建議帶一些餅乾和泡麵。餅乾(口感紮實的蘇打餅尤佳)當早餐吃,英國的商店比較晚開門,又不像台灣到處都有早餐店或24小時的便利商店(在倫敦完全沒有看到一間超商),我們的早餐時常就用幾包餅乾簡單打發。英國人習慣吃冰的、冷的食物,使得我們到後來都好想吃熱的、鹹的東西,這時泡麵就是味蕾的救星了。商店也有賣泡麵,但口味怪怪的,讓我不想再吃第二次,還是台灣的泡麵比較好吃,也比較便宜。(關於食物,我在另文詳述)

還有,一定要帶行動電源。英國許多景點都有提供多國語言導覽,包含簡體中文。有時候不是館方借用的導覽機,而是需要下載app或掃QR Code,這時手機的耗電速度就會非常快。唯注意機場通關時,要把行動電源放在放在「帶上飛機的隨身行李」,不可以擺在託運的行李箱裡,否則過X光機時會被要求當場打開行李箱取出。記得一併帶上英國規格的轉接插頭,轉接頭和線材放可以行李箱沒關係。

我遇到扒手,幸好扒手沒有連同護照一併扒走。若要防範護照遺失需要補發的情況,則須攜帶「護照影本+兩張證件照」(護照記得簽名)。

衣著方面,夏天英國溫差大,氣溫在12-25度C之間,天氣一日數變,有時短暫下一陣小雨很快就停,雨傘之外,我覺得帽子兼具遮陽防雨蠻好用的。太陽露臉的時機不一定,有陽光時熱到要防曬,沒有照到陽光的陰涼處又會冷,一件穿脫方便的輕羽絨背心就成為友人隨身攜帶的心頭好。不管怎樣,仍要備著幾件薄長袖上衣和一件稍厚的外套,第10天遇到整天下雨,連我這個公認不太怕冷的人都現場買了一件棉外套來抵擋寒意。

高緯度國家的夏天真有趣,即使每天都玩到晚上八點後才回旅館,天都還沒黑。為了不浪費在倫敦的時間,把腳力和時間用到極致,夏天來英國正好是可以將遊樂時間極大化。相對的,可以想見英國人冬天會有多苦悶,因此往歐洲的機票夏天比冬天要貴得多。我們在英國的同時,台灣氣溫飆到30幾度上了新聞版面,我們卻奢侈的飛到英國來避暑,天時地利,加上有好朋友為伴,人和也具足了,這是多麼完美的因緣際會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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