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天下之事,常發於至微,而終為大患」。人說我有一管美好挺的鼻子(量詞怪怪的),不過這兩、三年來,頗為一個小東西所苦,要說是小題大作也不為過。
一切源於鼻頭中間的一顆小突起物,不知道什麼時候長出來的,約僅米粒的尖端大小,但總是不消。不理它的話是與周遭皮膚類似的顏色,因為我看它討厭,老是去摳、去抓,弄得一粒紅紅的,又是在全臉中間,實在很想處理掉。皮膚科醫生說痘痘不至於這麼久不會消,除非雷射。我堅持要解決,自此展開絕對意想不到的漫長抗戰。
雷射要自費,開機費1200,可以雷三顆。像我的話,連同鼻梁旁的一顆小脂肪球,湊不出「第三者」來,一樣要這個價。—其實當時護士小姐曾問要不要順便把右臉頰的痣點掉,是我自己想留,媽媽事後知道了說我「憨囝仔」。然後一票親朋好友異想天開:「可以雷在另一個人臉上嗎?」、「可以『集點』留著下次用嗎?」
進行方式是在患部抹上白色麻醉藥膏,貼上紙膠,到休息室「靜置」30-45分鐘,讓藥效滲入。然後躺上手術檯,會用一塊濕布蓋住眼睛,上方的圓形手術燈「涮」一聲打開,即使覆蓋紗布並閉眼,強光仍十分刺目,眼皮下先是一片亮紅,才慢慢變青、變黑。麻藥的關係,可以感覺到醫生在擺佈鼻子但並不痛,大概15-20分鐘就完成了。
術後患部會流湯,醫生開了一條「鹽酸四環素眼藥膏」抹鼻頭,鼻梁的部位怕與眼鏡鼻墊摩擦,還開了一張人工皮讓我貼著,結果我這個粗心鬼一回家就找不到那張皮,不知道丟失到哪裡去了。記得那張人工皮背面大大寫著我的全名,拾獲者會說「撿到胡花吉的皮!」(文中使用化名),想起來有點不好意思。手術費加醫藥費、材料費共1350元,真肉痛啊!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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